19家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否 近四成有信披瑕疵

2016-10-13 09:21: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史上最严”并购重组新规已经“满月”。《证券日报》今日报道显示,本周,证监会已经审核了6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其中,1家被否、3家无条件通过、2家有条件通过。由此,今年以来,已经有19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被否。其中,今年上半年9家被否,下半年以来,被否的数量则达到了10家。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对上述19家公司进行梳理后观察到,并购重组申请因为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而被否的达到了12家,其中,因为不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有3家,不符合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有6家,还有3家则两条都不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还有7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因为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而被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并购重组申请被否大幅增加相同的是,获得“无条件通过”的数量也大幅增加:截止到10月12日,“无条件通过”的企业共有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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