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出售广州证券股权被问询

2017-01-03 11:23: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1月3日消息,深交所对穗恒运A向越秀金控出售24.4782%广州证券股权发出问询。

  2016年12月26日,穗恒运A披露公告,拟将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出售给广州证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金控之控股股东越秀金控(000987),交易价格为468001.62万元,交易方式为:越秀金控向公司支付5亿元及以13.16元/股向公司定增发行31763.04万股。越秀金控同时还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广州证券其他五名股东所持有的广州证券8.2868%股权,并募集不超过50亿元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越秀金控10.44%股权,越秀金控将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广州证券100%股权。

  问询函指出,公司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2015年和2016上半年分别实现投资收益2.26 亿元和1.17 亿元。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置出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后,上市公司2015 年和2016 年1-9月备考净利润将有所下滑。请公司结合广州证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本次交易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及2016 年1 月增资广州证券的目的等方面,详细阐述上市公司增资不足1 年即将持有的广州证券 24.4782%股权再次进行出售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据问询函,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广州越秀金控100%股权对应评估基准日2015 年6 月30 日广州证券的估值为 1,962,964.99 万元,高于本次交易对应评估基准日2016 年6 月30 日广州证券的估值1,911,914.16 万元。深交所请公司结合两次评估期间广州证券的股权变动情况、经营业绩状况和证券行业的发展变化等,详细分析两次交易评估值存在的差异(区分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分析,并比较关键参数差异)及主要原因,并结合交易标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栺、可比公司(包括越秀金控本身)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方面,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估值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问询函请公司说明上市公司、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将所持处于锁定期的广州证券股权进行转让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规定,是否需要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截至目前进展,并说明上述交易标的股权处于锁定期的情形、广州城启持有广州证券股权被冻结和质押事项是否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和解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