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政发酵 应流股份修改重组细节

2017-02-20 08:48:1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赵黎昀

  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出台后,已计划进行融资的企业,不得不放缓进程,紧急修改方案。应流股份(603308)成为继兴业证券之后的又一家受新政影响公司。

  应流股份2月19日晚间公告,原计划于2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但鉴于证监会日前发布再融资新政的要求,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需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目前公司正在对募集配资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决定取消22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待修订方案确定后,再召开董事会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审议。

  1月24日,应流股份曾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以10.5亿元的价格,收购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下称“广大机械”)100%股权,同时进行配套募资。

  草案显示,此次交易对象包括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卫明、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缪利惠、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金才等10名,其合计持有广大机械100%股权。

  应流股份将发行股份4709万股,发行价19.5元/股,并以现金1.3亿元支付对价。同时,应流股份拟向特定对象皖开发投、汇信金融等9名投资者发行3830万股,配套募资不超过7.5亿元。

  让应流股份不得不紧急休会改方案的,是再融资新政中“采用市场定价”的新规,这也是本次新规的要点之一。

  17日发布的新政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此外,新政还对再融资规模进行了限制,规定每次再融资规模不能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且两次再融资期限间隔不少于18个月。

  根据应流股份公告,应流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规则不受新规影响,还按照以前定价方式。但7.5亿元的配套融资的定价,需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而不是草案中既定的19.5元/股。

  因重大资产重组,应流股份已自2016年11月起停牌。2017年2月14日复牌后,股价当日大跌7.48%,至20.28元/股,此后一直震荡走低。截至2月1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9.82元/股,仍高于草案既定的发行价格。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应流股份实控人杜应流合计控制公司38.73%的股份,交易后合计控制公司32.36%的股份,此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构成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