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影视公司方案需回炉 东方网络今起停牌

2017-03-09 07:3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邵好

  东方网络酝酿多时的“群英荟萃”重组方案,却在出炉四个月后宣告“回炉”进行重大调整。尽管公司将调整原因归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动,同时政策环境也发生较大转变”,但从其与证监会就该重组方案的交流来看,调整背后或许还有更多原因。

  东方网络3月9日公告称,公司此前披露的“作价35.36亿元收购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三公司100%股权,并募集20.9亿元配套资金”重组方案,将进行调整,并预计构成重大调整。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股票自3月9日开市起停牌。

  回溯此前公告,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元纯传媒都是主要从事影视开发、制作、投资的影视企业。东方网络将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予以收购,在交易对方阵营,许晴、陈建斌、王学兵、蒋勤勤等影视明星颇为抢眼。

  作为备受市场关注的重组案例之一,该方案很快被提交至证监会审议。2016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发来的《受理通知书》,当月22日,公司又收到《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提出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然而,到了今年2月9日,公司表示,由于反馈意见所涉及事项较多,且恰逢假期,无法按时回复,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而时至今日,公司也未披露对反馈意见的回复。

  翻阅证监会对东方网络下发的反馈意见,不难看出公司回复的难度。材料显示,反馈意见总共有47条之多,字数超过1.3万字,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代持情况、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标的资产的客户依赖度、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差异等各类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按现行规则,重大调整将导致公司的重组方案撤回重新申请。这意味着,原本无需按照2月份出台的再融资新政执行的东方网络重组方案,将错失“新老划断”的“机会”,其修订好再次提交时,在配套募资部分的定增定价机制、发行股数等多方面需遵守再融资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