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发布索赔“征集令” 这次剑指安硕信息

2017-04-27 07:4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绮玥

  2015年的第一高价股安硕信息,尽管股价已经缩水90%,但其麻烦还未了——索赔者来了。记者最新获悉,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近期再次启动一例证券支持诉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股票代码300380,股票简称“安硕信息”)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

  聚焦上市公司主要责任人

  处罚公告显示,2014年4月30日至5月6日间,安硕信息时任董事长高鸣、时任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达成默契,决定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拟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相关信息。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之间,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业务交流的过程中,多次披露与公司现实状况不符的信息。由于相关信息对公司的前景描绘与设想缺乏相应的事实基础,未来可实现性较小,因此存在一定的误导性。伴随着各项信息的发布,2015年5月12日,安硕信息股价报收于450元/股,次日最高触及474元/股。一年之内公司股价涨幅达13倍,成为当时A股市场上第一高价股。

  2016年12月,安硕信息、高鸣和曹丰三个责任主体因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监管部门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曹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投服中心再次启动证券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安硕信息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通过投服中心的支持诉讼向侵权主体进行民事追偿,加大其违法成本。投服中心表示,此举既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对市场相关主体起到警示作用。

  针对实施误导性陈述受到处罚的三个责任主体,考虑到若对安硕信息进行追偿将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投服中心决定聚焦于上市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将高鸣作为第一被告,而安硕信息则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投服中心认为,高鸣时任安硕信息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965.45万股股份(2017年2月10日解禁96.54万股),占总股本比7.02%(4月25日的市值约2.6亿元),是公司一系列误导性陈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投服中心提示关注征集公告

  如果投资者自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8月16日期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且在此期间未全部卖出,2015年8月1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那么投资者很有可能符合索赔条件,可依法起诉高鸣、曹丰和安硕信息三责任主体。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若投资者不确定自己是否因虚假陈述遭受了损失,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主动与投服中心取得联系,按公告要求提交证据材料,投服中心将协助投资者进行计算,判断是否受损。

  去年7月和8月,投服中心接受中小投资者申请,先后对“匹凸匹”、“康达新材”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证券支持诉讼;今年3月17日,投服中心启动第三例证券支持诉讼,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现更名为“顺灏股份”)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获得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响应,征集工作进展顺利。对于上述诉讼情况,投服中心表示,“康达新材”一案一审判决投服中心胜诉,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的全额赔偿,首例“匹凸匹”案也将于近日作出判决,投服中心胜诉把握较大,第三例“上海绿新”案已开展征集诉讼,在投服中心完成证据材料的整理、损害金额的计算等一系列工作后,会尽快提起诉讼。

  在此,投服中心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状况,根据投服中心发布的《征集公告》对照了解是否属于适格受损投资者。凡因安硕信息上述误导性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均可按照《征集公告》所列条件和要求,向投服中心申请证券支持诉讼,在投服中心的专业协助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索赔权利。投服中心提示,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四大证券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相关财经网站刊登了《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