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上市公司发布519份年报被问询公告 三大领域问题凸显

2017-06-01 08:00:22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2016年财报披露结束后的第一个月,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年报的问询函也是频频出现在各家公司的公告中。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以“年报问询函”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可知,今年5月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发布了519份和此有关的公告,其中既包括上市公司发布收到交易所问询函,也有对问询函的回复,还有因各种原因延期回复问询函的事项。

  从记者的统计来看,交易所对各上市公司年报的问询,主要集中在了三个大的方面:一是财务数据为何不匹配;二是未来的赢利性及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事项;三是投资者关注或前期已暴露出问题苗头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交易所对年报“抠细节”

  查询这些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可知,交易所对于公司发出的问询函,越来越注重一些财务的细节问题。

  例如,对于一些此前市场即多有关注的上市公司,交易所要求就财务风险及偿债能力、存货、应付款项等财务细节进行补充披露。“年报披露,公司面临偿债压力增大。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居高,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状况形成的原因,并对自身财务风险及偿债能力予以补充分析;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此外,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占总资产之比逾三分之一,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之比约九成,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0.47 亿元。请结合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有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提及。

  翻阅资本市场过往的情况可知,在财务报告中“耍财务技巧”是一些公司的惯用手法,由于不少投资者财务领域知识储备不足的原因,对于上市公司的这些技巧通常不能识破,从而缺乏平衡投资风险的能力,而交易所戳破这些财务技巧之后,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了解,会有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在这些问询公告中,除了上市公司被交易所要求“交待”更多财务细节外,年报审核会计师、年报审核律师也屡屡被要求在补充发布的年报内容中发表意见。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说明相关会计处理及上述数据的勾稽关系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会计处理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公司列示少数股东损益的内容,补充披露相关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并解释说明归母净利润与合并报表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在这些公告中,要求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之处颇多。

  对于交易所的问询,大多数公司都能积极相询相关资料,回复交易所并发布公告,但是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对于问询函的回复非常缓慢。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鉴于时间所限,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 《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讨论。目前,公司正在根据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回复内容,由于函中涉及内容较多,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且涉及国外公司事项,需要时间与国外公司沟通,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无法如期回复。”这些公司对于不能如期回复的原因,公告指向了事情复杂、涉及内容多等理由。

  除了对于年报的问询之外,从公告中可以看出,一些筹划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也被问及。而还有一些公司在问询函的回复上表现的“拖延症”十足,例如S*ST前锋,问询函回复一拖数月,成了今年两市中名副其实的“拖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