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牌两上市公司6年今退出 齐能系37亿元集资局未了

2017-11-03 08:38:09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余胜良

  2011年,齐能系在资本市场以接连举牌曲江文旅(600706)和天润乳业(600419)而名声大噪,但此后公安机关介入,查出齐能系举牌资金来自非法集资。

  2014年1月,齐能系实控人刘迪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抽逃注册资本罪被判处11年零6个月,而法庭查明其非法吸收公众集资数额为37.67亿元。

  两家上市公司三季度股东名单显示,齐能系已退出。

  如今,非法集资案已经过去6年,甚至连当年被举牌的两家上市公司均已更名。距离2014年1月份刘迪被二审判决也已经过去3年半,然而齐能系非法集资案的1.2万名受害者,还没拿到清退款项。

  资产处置

  齐能系集资案受害者众多,牵涉案值庞大,时间过去了6年多,当初热闹的受害者QQ群,现在已经沉寂下来,经常一个月也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

  有个受害者的QQ名就叫“还我钱来”,她说自己累计投进去上百万元,一直没有什么消息,也不知道怎么打听。

  处理资产已经开始,今年4月21日,《青岛早报》刊登一则拍卖公告,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齐能化工非法集资善后处置工作组委托,定于5月8日10时至5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涉案扣押的12台车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205.6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1万元。

  这12辆车以奔驰车居多,由于停放时间已久,车身蒙上厚厚一层灰,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邢女士介绍,这些车都很长时间没动过了,有些地方已坏了。她表示这是从法院以抽签的方式获得该订单,拍卖很顺利,但记不得当时的成交额是多少,“这个项目金额并不大,是一个小标的”。

  齐能系最值钱的资产,是当年被举牌的曲江文旅和天润乳业股权。齐能系持有前者437.02万股,占总股本的2.43%,持有后者214.05万股,占总股本的2.39%。按照9月28日收盘市值计算,持股市值为2.13亿元,比当初被冻结时已增值一倍。

  天润乳业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股权一直处于冻结状态,也没人和我们联系过,也没来参加过股东大会,股东怎么处理也无权过问。”

  2010年8月,齐能系大举买入ST长信(后更名为“曲江文旅”),到9月份举牌,逼近当时持股7.75%的第一大股东陕西华汉的地位。当时ST长信大股东谋划转让所持股权,此后因齐能系自身出现问题,交易有惊无险,曲江文旅集团顺利接手。

  今年6月,山东聊城东昌府法院委托山东正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拍卖上述两家公司股权。正信拍卖工作人员介绍,前两次拍卖市场行情不好,挂牌价格高于市场价,无人报名。第三次拍卖成功,天润乳业拍卖8600多万元,一位自然人竞得,竞得股价不高于40元,曲江文旅拍卖得7800万元。现在股权过户已完成。11月1日,天润乳业收盘股价为58.92元/股,拍得该股的自然人赚了不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斌表示,资产处理工作还在推进中,给受害者清偿估计也快了。

  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到补偿环节?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的刘国华律师表示,法律也没有规定处理期限,估计是因为涉案人员比较多,善后小组比较谨慎。

  据了解,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实施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等变现方式。公安机关在判断资产可能流失的情况下,也可以紧急处理。目前,齐能系资产处置在善后小组的主导下进行。

  按理,当2014年年初对刘迪进行终审判决后,资产变现赔偿就可以启动了。

  另一边,处置资产需要这么长时间,集资者担心资产被私下买卖了。

  二审判决

  2011年12月,山东省聊城市警方接到上千名投资者报案,齐能化工实际控制人刘潮山家族旗下的东港投资聊城分公司,在聊城齐鲁大厦内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此后警方查明,刘迪以入股及投资项目为名,指使李喜超、马旭光、李晓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在各地召开推介会,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虚假宣传等方式,以月息3%-20%不等的高额固定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各地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具体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所吸收的款项上交总公司由刘迪统一支配。自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刘迪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67亿元。

  该案件分两部分审理,核心骨干89名被告人在青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及以下不等的刑罚。刘迪的审理时间稍后,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举行,2014年1月份聊城市中级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刑11年6个月。

  刘迪辩护律师武绍智认为刘迪“是冤枉的”,从公安机关的办案情况看,是“往集资诈骗上靠”,在武绍智看来,刘迪的行为是违规而非犯罪。“经营人民币是犯罪,刘迪不是经营人民币,而是经营实业。”武绍智说,刘迪当时正筹备齐能化工上市事宜。

  他同时还称刘迪行为既够不上集资诈骗,也够不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能以结果定罪,不能因为刘迪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就将他的融资方式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不过公安机关并不这么看,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斌称,这个案件是因为内部人举报,举报原因就是资金链断裂,实际上资金链早在2011年5月份就已经断裂,开始以高息吸纳资金,没有什么实业投资能承受这么高的利息。

  该案件的奇特之处,是刘迪父子以举牌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方式来吸引集资,刘迪先后成立了石化、化妆品等公司,并将举牌宣传为已上市,称将为投资者带来高额回报。而实际上,因为缺少专业运营能力,这些公司以巨额资金堆砌起来,亏损严重难以维持下去。当然更重要的是资金使用成本太高,新借资金无法覆盖老资金本金和利息赎回压力。

  终审判决后,刘迪选择申诉,刘迪辩护律师武绍智称,目前山东省高院正在调卷,还没有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