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利好公告前股价上涨 深交所发函要求披露内幕知情人名单

2018-08-06 13: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志国

  上证报讯 8月6日,深交所向新疆浩源发出关注函,对公司披露投资天然气精制化学品项目前3天的股价表现异常发出问询。

  8月3日,新疆浩源发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与新疆库车县人民政府、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合同》,拟共同投资天然气精制化学品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15亿元人民币。公告披露当天,公司股价涨停。

  引起监管层关注的是,在此前3天里,公司股价接连逆势大涨,7月31日,公司股价大涨4.82%,8月1日,在上证指数下跌1.8%的背景下,公司股价逆势上涨1.95%,8月2日,公司股价涨停。对此,深交所发函要求公司说明投资建设该天然气精制化学品项目的具体目的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拟出资金额、占比及后续具体出资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规划、预计投入、预期收益等,并要求说明上述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与现有业务具备协同效应,并要求充分提示经营风险。还要求公司说明开展上述项目的决策过程,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信息保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形,并向交易所提供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

  同时还要求公司自查在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交易所还注意到公告中披露的上海源晗分别于7月14日、7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议案。因此在关注函中着重指出,要求公司说明为何不在前述时点披露上述议案而于8月3日披露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赵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