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事项”未兑现 宁波富邦领监管工作函

2019-01-24 07:4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覃秘

  1月23日,上交所披露对宁波富邦下发监管工作函,原因是公司在前期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预计2018年年底前收到控股股东50%的对价,但最终未能实现。有券商人士称,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础,交易所正通过实际行动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监管。

  回查公告,2018年9月11日,宁波富邦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铝板带材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邦控股”)。此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就标的资产进行了内部重组,交易标的资产已归集为富邦铝材100%股权及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银行负债。富邦控股将以现金方式支付12850万元交易对价,受让富邦铝材100%股权并承接26720.35 万元银行负债。

  该资产出售事项的推进颇为顺利。据查询,2018年10月29日,相关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月30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富邦铝材100%股权已登记至富邦控股名下。

  然而,控股股东的钱付得却不是那么及时,甚至没有达到公司此前公告中披露的标准。

  据查询,在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中,宁波富邦曾披露:“预计能在2018年底前完成富邦铝材工商变更手续并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出售对价超过50%(收到的对价包括收到的现金对价及交易对方实际转移或代为偿付的银行债务)。”

  据公告,截至2018年12月29日,富邦控股按照协议支付的现金对价为7710万元,占12850万元交易对价的60%。富邦控股按照协议承接的银行负债中,该次交易协议生效后涉及50万元贷款到期,富邦控股已代为偿还;该次交易协议生效前到期的银行贷款需待期间损益报告出具后由富邦控股支付相应款项及资金占用费,但富邦控股为确保公司在过渡期内稳定经营,已对过渡期内到期的6500万元贷款提前进行了代为偿还。

  简单计算,至2018年年底,交易对价支付了60%,达到了此前公告中的“预计”;承接的26720.35 万元银行负债中,实际代为偿还的金额为6550万元,占比约24.5%。

  宁波富邦承认“失诺”。公告称,由于富邦铝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的过渡期间审计工作尚未结束,而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部分款项需待期间损益报告出具后由富邦控股支付相关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导致上述预计支付对价超过50%的事项未能满足。

  宁波富邦进一步解释,上述预计事项未能实现主要系实际操作中审计工作结束时间有所延后所致(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富邦控股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公司正要求中介机构加快推进期间损益报告的审计工作,富邦控股亦将于期间损益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确保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协议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