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赴投服中心调研 共话科创板司法保障服务

2019-06-28 21:45: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祁豆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等一行四人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调研,探讨交流如何践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任务,听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对于相关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投服中心副总经理刘磊,维权部、调解部、研究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座谈。

  林晓镍副院长介绍称,6月21日,最高院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9]17号,简称《若干意见》),投服中心第一时间回应并提出了许多落实措施。作为管辖科创板案件的上海金融法院,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是当前重要工作,近期将研究出台《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本次调研旨在听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对于相关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将《若干意见》落到实处。

  投服中心介绍了支持诉讼工作开展、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损失核定、纠纷调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案件9324件,受理6662件,调解成功4661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10.22亿元。已累计提起支持诉讼18起,股东诉讼1起,支持投资者共1084人,诉求总金额近1亿元,累计获赔投资者250人次,获赔总金额1060万元。投服中心已接受上海金融法院等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共8个案件委托核算投资者损失,涉及案号515个;与全国33个辖区37家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累计接受法院移交的虚假陈述纠纷1941件,成功调解603件,和解金额5843万元,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00多件,金额3亿多元。

  据了解,为落实《若干意见》,投服中心未来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切实维护科创板投资者合法权益。投服中心将进一步践行“追首恶”的诉讼理念,研究选取适当案件探索启动股东代表诉讼,推广完善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新模式。

  第二,进一步深化示范判决机制。《若干意见》提及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损失数额计算和推广证券示范判决机制。在金融法院审理的方正科技全国首单示范案件中,投服中心在投资者损失核定方面与上海金融法院开展了良好合作,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果。双方也可共同探索将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的支持诉讼案件优先选定为示范案件。

  第三,研究探索代表人诉讼和证券公益诉讼机制。投服中心将以《证券公益诉讼研究》课题为基础,以科创板为契机,推动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体制机制。

  第四,实时关注并尝试在科创板拓展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类型。投服中心将与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关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实现有效的司法救济。

  第五,建立委托委派案件沟通协作机制。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接效率,法院在委托委派案件给投服中心时,可考虑提前与投服中心沟通协作。

  第六,探索推动上海地区法院办案信息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建立互联互通机制。推动探索开展在线委托或委派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

  林晓镍副院长表示,投服中心与上海金融法院建立了长期良好的深入合作,下一步双方将在科创板投资者保护领域进一步探索合作空间,希望双方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密切沟通,切实将科创板司法保障落到实处。双方还就课题研究合作、相互培训交流和投服论坛准备工作等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