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四项违法事实 *ST东南领罚单

2019-12-10 08:12:3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兴彩

  12月9日,*ST东南披露,公司于9日接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并对公司及相应高管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监会调查,*ST东南涉嫌四项违法事实:第一,因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且限期无法解决,在中汇所最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黄飞刚决定延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第二,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诸暨万能,频繁、大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万象资金;截至2019年6月26日,占用资金及其利息已归还。但其间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亦未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第三,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万象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亦未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此外,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共同借款行为,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据此,证监会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决定;对黄飞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水寿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一众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此外,当事人黄飞刚、黄水寿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黄飞刚、黄水寿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