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支持诉讼案首批10名投资者二审胜诉

2020-01-02 22:59:4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祁豆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近期,投服中心提起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超华科技”)支持诉讼案部分投资者二审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高院”)胜诉判决,10名投资者成功获赔。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秦政律师和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田立卿律师代理此案。
  2017年12月15日,超华科技、梁健锋和王旭东三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2018年2月23日,投服中心公开征集,支持受损投资者向梁健锋(董事长、总裁)、王旭东(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超华科技提起索赔诉讼,旨在加大违法成本,敦促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至2018年3月9日征集期满,共205位投资者申请,投服中心于2018年6月提交首批立案申请。
  此次收到二审判决并获赔的10名投资者于2018年9月首次开庭。2019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超华科技赔偿原告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共计24.92万余元,被告梁健锋、王旭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三被告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公益律师协调,10名投资者受偿金额已全部赔付到账。
  截至目前,除上述10名投资者获二审判决之外,公开征集投资者中非适格投资者11人明确表示放弃参与支持诉讼,不配合诉讼准备工作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共29人。其余165人中,54人和解,和解总金额81.54万元;35人已获一审胜诉判决,获赔金额143.10万元,但因被告上诉,故正在二审中;剩余66名投资者因被告明确表示不再和解,继续启动诉讼程序。
  截至2019年12月底,投服中心共提起支持诉讼24起,股东诉讼1起。支持诉讼诉求总金额1.14亿元,获赔总人数为534人,总金额约5434万元。损失核定涉及8地9家法院、14家上市公司、超3000名投资者损失计算,涉及金额约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