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公司监管锐评第九期 | 管还是不管?——漫谈监管的边界

2020-01-07 08:07:5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邵好

  世事多矛盾。有时你不待见它,有时又期盼着它的到来,新年好像就是这样。监管亦然。想在市场上搞点事的,期盼着不要有监管,最好自己闷声发大财;在市场上受了损失,或看到各种乱象,又会义愤填膺,恨不得监管拍马赶到,匡扶正义。

  有时想想,监管也挺不容易。所谓过犹不及,有余犹不足也。这“过”与“不过”的把握,的确让人左右为难。管得多了,市场就会缺少活力,甚至一些基本功能的发挥也会受影响;管得少了,又会乱象丛生,“三公”原则和投资者利益谁来保护?如何把握好这个度,管了该管的、放了该放的,方寸之间考验的是监管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就是一门艺术。

  监管的该管与不该管,有些看起来直截了当,有些则需要更多的琢磨掂量。拿前段时间市场热议的昊华能源来说,公司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的股权,说好标的有9.6亿吨的煤炭资源,但最近却披露说实际只有4.5亿吨。这么一来,公司2015年合并资产虚增28亿元,归母净利润也虚增14亿元,此后每年公司披露的资产情况也自然均被“注水”。这样的情况,自然是监管应当管的。这个“该管”的背后,就是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交易所当晚也发出问询函紧追细问,公司至今未能回复。

  有时候情况会更复杂一些。另有家公司最近打算以近21亿元的价格与控股股东做单买卖,向控股股东购买两项药品所有权。蹊跷的是,两项药品尚未进入临床三期,最快也要等到2023年才能拿到批文上市,但上市公司却非要高价买下,而且还打算“大大方方”地向控股股东先行支付10亿元的预付款。这样的安排,似乎有悖常理。该不该管?不管,公司的真金白银将流出,显然并不妥当;管,公司前期已经有评估报告、有协议、也通过了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管的依据在哪里?

  这个案件中,交易所的选择是发出了问询函,关注的焦点就是交易对价的公允性和支付安排的合理性。从问询的内容来看,监管的考虑依然在信息披露上。着眼点除了真实性,还更进一步,对披露内容提出了合理的质疑。道理也不复杂,这单关联交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如果没有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合理的质疑没有得到充分的解释,投资者做出有效决策也就显然无从谈起。不过问题还在于,合理质疑的边界又在哪里呢?仔细琢磨,恐怕还是两件事。先是要有规则。关联交易要公允,不能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历来是证券法律法规对此类交易监管的核心要义。在规则的基础上,还考验着监管者的监管判断。支付安排是否合理,需要立足商业逻辑深入洞察;对价是否公允,离不开监管经验的积累锻炼出的专业性和判断力。

  这两件案子中其实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昊华能源虚增资产的暴露,发生的损失实际木已成舟,事后监管再多也只能要个说法、严肃追责,要追回已经发生的损失,恐怕很难。反观另一家公司,监管是在事中,“问询”让公司和控股股东接受公开的市场检验,最后难以自圆其说,主动调整支付对价和交易安排,还增加了相关承诺担保等。在这个层面讲,事中监管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化解风险隐患于无形,可能是监管更优的选择。对于类似昊华能源这种前期难以发现端倪、防不胜防的情况,还是需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以有效震慑、遏制此类违规行为。新证券法的发布,其一大亮点就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其意也正在于此。

  公司监管的边界究竟在何处?前面两个案例,提供了相映成趣的好视角。但这也不是全部,还要看看哪些情况可以不管。上市公司的经营亏损就是一类典型。每年两市亏损的公司有数百家。按理说,纯粹的经营亏损本无需监管介入,市场自然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做出反应。但是,亏损只是公司经营情况的结果。净利润为负的表象之下,到底是单纯的经营不善,还是隐藏着恶意的违法违规,不揭开盖子,谁也不知道。从这个角度讲,所有亏损都需要监管的关注。但这也就带来了监管止所当止、行所当行的为难。对真正经营亏损的公司,过多的监管关注,可能会让企业觉得委屈;但如果都统统不管不问,那隐藏的猫腻也就无从发现。现实的选择,可能是该关注还得关注,但关注之后的行动要更加审慎,落脚点还是在信息披露上。因此,监管的边界可以有两层意思:广义上,是对所有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关心、了解、核实;狭义上,是对重大问题和违规行为,采取具体的监管行动。

  这两层意思,在说到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时则更为明显。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是信披违规还是股东违反诚信?并购重组标的失控,是信披违规还是董监高不勤勉尽责?募集资金不翼而飞,是信披违规还是内控失序?这头是信息披露,那头就是公司治理,二者互相交织、难以分割。所以,对公司监管的边界更清晰的注解,可能还是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并举,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来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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