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审核存量处置无碍增量申报

2020-05-15 07:39:4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目前创业板有逾200家企业在审,未来将平移给深交所,按照受理顺序来审的话,是否意味着要消化掉这200多家企业后,我们才有挂牌的可能呢?”一家有意赴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本周,创业板上市审核系统已上线试用,创业板在审企业和众多拟申报企业,很快将迎来注册制“初体验”。由于涉及200多家存量在审企业,创业板在上市审核上如何兼顾增量和存量,实现从核准制向注册制平稳过渡,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增量和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的首次探索尝试,为了平稳衔接,证监会已经做了非常细致的过渡期安排,存量在审企业将优先获受理,但在后续审核中,问答质量好的后申报企业也有可能在进度上实现赶超。”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告诉上证报记者。

  问答质量好的企业或“领先”

  注册制最鲜明的特征是由交易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发行注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让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创业板改革以试点注册制为主线,如何实现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平稳过渡,成为深交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创业板在审企业共208家,其中21家已通过发审会但未取得核准批文,另有1家已上发审会但暂缓表决,有66家处于预先披露更新等待上初审会状态,还有94家已反馈,剩余的26家处于“已受理”状态。

  按照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过渡期安排通知,目前证监会已停止接收创业板IPO申请,但仍在按规定正常推进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上述21家已通过发审会但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在审企业,可以继续按现行规则推进,也可以选择暂停程序等待新规,两个选择的差别在于发行估值和募资金额;剩余的在审企业,将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实施后,全面平移至深交所。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仅受理在审企业的申请,而且将共享证监会的审核成果。10个工作日后,才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申请。这意味着在审企业在受理阶段将先行一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后申报的企业在审核进度上一定慢于在审企业。”王骥跃说。

  “平移至深交所的在审企业,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审核;新申报的企业,深交所将按照受理的先后顺序启动审核程序。无论存量还是增量,都将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问询;如需要二轮问询,会在收到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有保荐代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此前发布的审核规则,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时间最长为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证监会的注册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暂缓审议、处理会后事项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因此,企业从申请到审核到注册到上市,时间进度是可预期的。

  王骥跃也告诉记者,在审企业会先启动审核程序,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可能会审得很快,首批按照注册制发行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也有望从这批企业中诞生。但是,这些企业可能也就是在受理时间上稍微领先,在后续审核中,问答质量好的企业会走得更快。

  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问答质量好的企业会走得更快,对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注册制下,交易所作为审核机构,采取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问询方式,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问答质量好,不仅意味着“说清楚”“讲明白”,还要求呈现在投资者面前的信息是真实的。因此,更强调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核查验证的全面把关作用。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称,深交所已经建立了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有效机制,通过规则明确区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和法律责任,有效利用现场检查、自律监管措施等手段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作用。

  为配合修订后《证券法》的实施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工作,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根据修订后的《保荐办法》,对于提交与保荐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券商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至3年。同样,对于保荐代表人的处罚,最严可在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代具体负责的推荐。

  此外,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方法,交易所考虑对每次上报的招股书、反馈回复进行打分,并以此作为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创业板从事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定期评价的依据。

  “我们希望交易所能够定期公布保荐机构的打分,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帮助被投企业挑选上市保荐人。”一家大型创投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