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拟与控股股东化解15.29亿元资金往来问题

2020-05-20 08:2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5月19日晚间,力帆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拟通过债务重组和以资抵债方式,解决与公司约15.29亿元的资金往来问题。

  公告显示,截至5月19日,力帆控股与力帆股份之间有两笔欠款,一是大股东旗下财务公司欠付公司15861.98万元,二是财务公司欠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销售”)137000万元,两笔欠款总额约为152861.98万元(约15.29亿元)。力帆控股拟采用债务重组和以资抵债方式,清理上述两笔欠款。

  根据公告,债务重组拟分两步实施。首先,力帆控股旗下的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田公司”)以15861.98万元为对价,收购力帆股份对力帆财务同等金额的债权。第二步,润田公司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力帆控股,抵偿润田公司对力帆控股同等金额债务。

  以资抵债方面,力帆控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润凌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润田公司50%股权(评估值137113.11万元)作价137000万元,抵偿给力帆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力帆销售,以代财务公司偿付137000万元欠款。

  以上两项措施完成之后,力帆销售将持有润田公司50%的股权,同时力帆股份享有对润田公司15861.98万元债权。

  公告显示,润田公司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旨在开发“力帆红星国际广场”项目,存货主要为别墅、大平层、商铺、产权车位等销售型物业,可售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2019年,润田公司营收为77091.91万元,净利润3003.15万元;截至今年2月底,润田公司营收963.28万元,亏损2211.66万元。

  同日,上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力帆股份说明拟以资抵债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率达661.30%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方潜在利益安排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