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全面优化 创业板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

2020-08-20 07:39: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将于8月24日上市。届时,创业板交易制度也将随之调整,日涨跌幅限制将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作为一项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重大改革,创业板在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的同时,也对一系列基础性制度进行全面完善,交易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除放宽涨跌幅限制外,本次创业板改革对交易制度的优化创新,还包括引入盘后定价交易、优化转融通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从而进一步优化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活跃度。

  有关专家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交易制度全面优化创新,市场制度更趋成熟,将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功能再完善、发展质量再提升、投融资机制再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升级,为下一步全市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放宽涨跌幅度 优化市场定价效率

  本次创业板改革在交易制度创新上受到投资者极大关注的,应该是800多只存量个股及相关基金日涨跌幅限制将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放宽涨跌幅限制,可以使交易更活跃,同时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有利于提升市场定价效率。预计跟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日涨跌幅限制放宽后,虽然部分公司一开始会波动放大,但市场充分博弈后,波动性会趋于平滑,最终将回归合理区间。”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说。

  与科创板类似,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盘中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分析人士认为,放开涨跌幅、提高停牌指标阈值、缩短停牌时间等安排,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将使个股交易更充分,多空双方博弈更均衡;临停机制的安排,则在股价剧烈波动时,可以发挥冷却市场情绪的作用。

  创业板改革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有市场人士表示,这将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

  为促进多空平衡,此次改革优化两融机制,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即纳入两融标的,并引入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证券公司借入股票当日可以供客户融券卖出。

  设置“价格笼子” 防范价格大幅波动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本次改革给创业板交易设置了“价格笼子”。

  首先,限价申报的买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郑磊认为,“价格笼子”仅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对正常的交易行为不会有影响。

  其次,创业板在申报上保留了买入申报为100股及其整数倍,零股需一次性卖出的规定,但也规定了单笔申报上限——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分析人士认为,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额订单对市场价格的冲击,抑制股票短期炒作。

  配合涨跌幅调整,此次改革也相应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阈值,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从交易公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核查、异常交易监控、会员提示风险等几个方面综合施策,抑制市场炒作。

  此外,创业板新交易机制下,将新增股票特殊标识,提示交易风险。创业板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注册制下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创业板对上市初期的新股也将会予以标识。

  有关专家表示,创业板自开板之初就被赋予支持创新创业的重任,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创业板也将承担新的使命责任,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交易制度的全面优化创新,是创业板在基础存量市场作出的改革探索,有利于优化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信心,为基础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