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30亿元中期票据 未能如期付息 正在积极采取措施

2020-11-18 07:41: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子霖

  东旭光电11月1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应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债券付息。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致使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应付利息款项。

  据披露,两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为30亿元,其中“16东旭光电MTN001A”发行规模22亿元,本期应付利息0.25亿元,“16东旭光电MTN001B”发行规模8亿元,本期应付利息0.41亿元。17日早些时候,上清所也发布了关于未收到“16东旭光电MTN001A”付息资金的业务提示。

  东旭光电在17日晚间的公告中解释,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原因,致使应于11月17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1A”和“16东旭光电MTN001B”未能如期兑付,造成违约。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2020年三季报,东旭光电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归母净利润-12.1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东旭光电表示,业绩下滑主要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端装备和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

  东旭光电在2020年半年报中坦言,进入2020年,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经济下行的考验,同时还要承受疫情造成的经营损失。公司更是因债券违约,企业信用受到严重损害,经营受到影响,各业务板块只能低位运行。为了确保各产业能在逆境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当前流动性问题,通过处置闲置资产、剥离非主营业务、加大清收力度、盘活不良资产等措施,聚焦主业,努力创收,尽最大努力逐步解决公司当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