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希肯文化董事长安庭:适当减免优秀传统文化演出税收

2021-03-10 07:58: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盛波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希肯文化董事长安庭提交了4份提案,分别是《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演出作品减税或免税》《依托2022北京冬奥会,增强大众保护冰雪资源意识,促进冰雪资源立法保障》《鼓励大中小学定期开设学农类实践课程》及《电子产品显示屏应制订未成年人视力保护的相关标准》。

  希肯文化是新三板上一家主营话剧、音乐剧、舞蹈、音乐会、演唱会、儿童剧以及马戏等剧目的文化演出经纪公司。安庭建议,希望在“十四五”规划中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演出作品,作出减税或免税的相关规划。

  安庭认为,文化产业对提高国家软实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一系列政策工具、金融工具、财税工具等,激励文化企业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从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在服务公共文化需求中体现,并融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进一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然而,在文化演出类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安庭发现,在现行税务管理政策下,文化演出类企业被纳入一般服务业类型,执行的是6%的增值税率、20%的企业所得税率及20%的个人劳务所得税率。“这些税率采取的是无差别的方式,即无论演出什么样的题材,课税政策都是一样的。应当看到,文化行业中的许多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作品的演出,存在着运营周期长、前期投入大、账期长、金融扶持力度低等痛点难点,在经济回报上却往往不如以娱乐为主题的演出项目。”

  在缺乏相应扶持政策的情况下,文化演出企业,特别是民营文化演出企业往往不愿意选择类似的项目,许多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选题,未能有效形成产品、服务公众,非常可惜。

  因此,安庭提出了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演出作品做出减税或免税的相关规划。具体建议包括:建立健全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演出作品的评价机制;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可建立减税、免税的梯次标准,按照项目评级,适当减免参演类似演艺项目时的个人劳务所得税,鼓励优秀且社会影响力大的演艺人员,参演这一类型的演出;试点改企业所得税为演出项目所得税,适当减免演艺项目出品、运营单位在执行项目时的税率,鼓励越来越多的周边企事业单位参与进来;制订相关机制,鼓励税务部门出台政策,在类似演出项目达到一定场次或实现一定票房的条件下,给予退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