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 丽尚国潮终止出让地产资产

2021-10-12 07:35:3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10月11日晚间,丽尚国潮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此前,为盘活存量资产,围绕新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经营发展方向,加快业务战略转型,丽尚国潮拟通过委托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兰州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红楼”)100%股权。

  预案显示,兰州红楼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8.22亿元,评估值为8.80亿元,增值率为7.07%。8月27日,丽尚国潮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对兰州红楼100%股权进行正式挂牌,挂牌期自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

  丽尚国潮表示,挂牌期间,公司与潜在意向受让方积极磋商,鉴于本次交易情况较为复杂,短期之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截至挂牌期满,公司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结合宏观环境因素,现阶段继续推进后续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出于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目前,丽尚国潮主要经营业务为兰州地区的百货零售、餐饮酒店,杭州和南京地区的专业市场管理。2020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宝良变更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据介绍,兰州红楼主要从事兰州地区的商业地产开发运营,自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其商场、酒店等院线综合体娱乐休闲业务难以开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兰州红楼100%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为50.37%。

  此前,上交所曾就此交易下发问询函。

  丽尚国潮回复表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均明确不参与本次竞拍;本次交易不存在和前期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的其他利益安排。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

  丽尚国潮同时表示,摘牌方需为兰州红楼自2018年以来对丽尚国潮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工程款及办公场所装修等用途的全部债务予以清偿。清偿前述债务的同时,丽尚国潮即解除2019年1月兰州红楼为丽尚国潮自兰州银行借款提供的借款担保。前述事项于交易双方办理兰州红楼产权过户手续之前完成,最终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丽尚国潮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处于预案阶段,交易方案未最终确定,亦未正式签署本次重组预案的相关交易协议,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