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农村共同富裕

2022-03-03 08: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夏子航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 王填

  从推广“十八洞村山泉水”到为各地农产品站台,这些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将不少心血洒在了农业领域。

  今年全国两会,王填准备了关于促进零售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多份建议,其中《关于“村企”合作壮大集体经济、助推农村共同富裕的建议》尤其引人关注。

  “鼓励民营企业助推集体经济向纵深发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王填表示。

  农村集体经济面临新挑战、新机遇

  近年来,伴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农村经济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多元化格局。其中,民营企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王填看来,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中介桥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既能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和农民纯收入,又能保证农民更好应对市场大环境的挑战。

  眼下,农村集体经济正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经过调研后,王填认为,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既面临着挑战,又面临着机遇。“单凭一家一户难以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依靠组织管理和整体规划,集体经济的作用日益凸显。”

  王填表示,应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基于本土乡村已有的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突出特色。同时,让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起来,尽快高质量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源,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这对建设未来乡村共同富裕至关重要。

  多措并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为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王填提出如下建议:

  要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在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对集体资产的性质、权属、经营模式予以明确定义,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经营范围,并列入相关组织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让民营企业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与竞争中有法可依。

  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村企合作。按照“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精准帮扶、互惠双赢”的原则,以“万企兴万村”行动、同心美丽乡村建设等为抓手,组织动员广大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与村委会结对帮扶,找准适合发展路径,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对民营企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份和收益,可以探索实施一定税费减免和税前加计扣除。

  “进一步拓宽村企合作经营范围。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可支配的资产资源作价入股、资产托管、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与民营企业合作,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工商企业,共建农业产业园、创新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和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发展农村混合型经济。”王填表示。

  王填认为,强化村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支撑极为关键。“应对村企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一视同仁,实施同等扶持优惠政策。加强村企合作经济组织水电油气和物流保障。村企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农业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

  此外,王填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将村企合作经济组织纳入“三农”信贷投放范围,创新抵押物内容、强化融资担保,探索将财政补助直接投入村企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村企合作经济组织;应不断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着力营造有利于村企合作发展的乡村文化,避免村企合作遭遇合同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