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2022-06-17 18:08: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问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问之)6月17日晚,ST中捷披露,公司于6月1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浙01民初995号”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
  《应诉通知书》显示,杭州中院已受理原告吕世威诉中捷资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46543元,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为,2020年1月16日,中捷资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载明: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2月4日晚,中捷资源公司发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捷资源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并对被告给予相应处罚。
  原告吕世威为中捷资源公司证券投资者。2016年1月25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原告买卖中捷资源公司股票发生亏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损失中的346543元应当由被告承担。为维护原告自身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ST中捷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的后续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