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报 多家新三板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2022-09-28 21:30: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唐燕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9月28日,记者从深圳证监局获悉,因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报,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斯盛能源”)、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高山水”)、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巨兆数码”)、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康美生物”)、深圳希思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希思”)、深圳市易瑞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易瑞微”)、深圳市骏丰木链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木链网”)、深圳市神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神尔科技”)均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同时,相关公司高管也遭处罚。斯盛能源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于湘勇、高山水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曙曦、巨兆数码董事长张彦波和信息披露负责人钟君、康美生物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毕少辉、ST希思董事长郭晓伟和董事会秘书蔡泽伟、ST易瑞微董事长谌刚生和董事会秘书曾小莉、木链网董事长李纪用和董事会秘书周捷、神尔科技董事长吴金林和董事会秘书熊华也均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