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将就宁德时代专利案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2022-12-01 13:2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乔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乔琪)针对宁德时代专利诉讼案,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12月1日发布声明称,福州中院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宁德时代11月30日对外公布称,其起诉中航锂电洛阳公司专利侵权案胜诉,并获赔1416万元,涉及的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据悉,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原为中创新航子公司,目前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中创新航此前公告称,公司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进行赔偿。中创新航表示,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上述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

  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在此次声明中表示,动力电池的技术进度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公司产品均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型号产品的情形。因此,福州中院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本次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中航锂电洛阳公司表示,其于2021年10月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后,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该涉诉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性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因此,公司目前无需就福州中院一审判决支付赔偿金。公司会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为重要使命,与行业伙伴共同促进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