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贝因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宏函告,贝因美集团、谢宏及其关联方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要求贝因美集团、谢宏及袁芳向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支付款项3.16亿元。
【公司报道】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问之)2月8日晚,贝因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前期已质押予中航信托的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股票相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金桔投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年。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贝因美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不低于7,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1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