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总经理丁士启:优化国有股权转让机制 激发基础行业资本价值潜力

2023-03-08 08:19:3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罗茂林

  丁士启认为,一批新兴产业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高增长。同时,部分银行、能源、交运等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股票市值低于净资产的情况,“这些企业承担着我国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亟须存量改革和创新发展。”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总经理丁士启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他一直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今年全国两会,他将继续围绕资本市场发展提出建议。

  谈及过去几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丁士启认为许多举措都具有重大意义。“一批新兴产业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高增长。”同时,丁士启也注意到,部分银行、能源、交运等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股价低于净资产的情况,“这些企业承担着我国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亟须存量改革和创新发展。”

  据丁士启介绍,目前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相关的管理办法,主要是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下称“36号令”)。该办法明确,国有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征集或非公开协议转让,均不能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国有资本的流失。”丁士启认为,然而,这也限制了部分国有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通过定增方式筹措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A股市场(不含北交所)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有331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72%;其中207家国有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占A股上市公司破净总数的62.54%。207家破净国有上市公司中,147家净资产在100亿元以上,主要集中在银行、能源、钢铁、建筑、交运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

  按规则,破净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配股及公开增发来再融资,不能通过定增再融资,但配股及公开增发目前在实操层面很难成行。丁士启据此认为,这些公司因未能通过更便捷有效的定增融资工具获得资金支持,容易陷入“市值低、难融资、发展前景受限、市值持续处于低位”的循环,限制了资本市场对部分实体经济的助力,也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现有规定仅以企业净资产这个单一数值来衡量国有资产价值是否公允、是否流失,而不考虑资产性质所体现的风险差异、流动性差异。”丁士启称,这影响其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现金资产的能力,长期看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不符合政策初衷和资本市场的实际,也不利于国企深化改革和提高资产证券化,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此,丁士启建议:在遵循市场估值定价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36号令”及有关国企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定价的规定。完善国企上市公司净资产质量的评价标准。应适时放开国企上市公司在公开征集或非公开协议转让股份时,有条件放开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股票(下称“破净定增”)的政策和法规限制。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遵循市场估值定价原则。建议在具体确定发行价格时,除了遵守证监会规定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作为底价”要求外,还要求国有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价格不得低于其他特定标准,例如“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不低于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等,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诉求和定价目标,提高可执行性。

  丁士启还建议,可以在有先行条件或限制范围内开展定点试验,待整体方案成熟后再加以推广。例如在制度放开初期限定仅国资控股背景投资者(作为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破净定增,包括在预案阶段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或在询价发行阶段以合格投资者身份参与,以保障以较低价格发行的股票仍然由国资背景投资者持有,减少关于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