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公积金“商转公”预约开通

2023-04-27 10:1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远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4月26日起,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名下除申请‘商转公’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无其他住房贷款,且该笔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等条件。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2.6%。凡符合“商转公”申请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自4月26日起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据介绍,在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沈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以本人(以下称借款申请人)或本人及配偶(以下称共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转公”业务。

  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当资金流动性系数大于1时,“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与资金流动性系数相同的倍数。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公”业务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偿还商业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且该笔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近2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贷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