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融券及转融通出借机制 沪深交易所出台具体安排

2023-10-16 08:1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淙

  10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在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此次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相关安排,旨在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功能发挥,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

  根据通知,此次将投资者融券卖出时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从原来的50%上调至80%,主要目的在于发挥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促进融券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据了解,融券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交易制度,在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平抑非理性炒作、促进多空平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A股融券余额约0.08万亿,融券日均成交额占A股成交额的0.61%。从实践情况看,2020年以来上市的1010只注册制新股中,首日无融券的474只新股平均振幅76%,首日有融券的536只新股平均振幅54%;前五日无融券的股票平均振幅113%,有融券的股票平均振幅85%。

  政策层面来看,今年9月8日,沪深交易所已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从100%降低至80%,提升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为市场打开资金增量供应空间。

  而借鉴境外市场经验,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通过市场逆周期调节,以在控制市场风险与调节市场交易活跃度间保持平衡。

  适度规范限制战投获配股份出借

  记者注意到,除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外,本次通知对于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也进行了限制与规范。其中,对于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知要求不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其获配的股票。对于其他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则要求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且设定前五日出借数量比例。

  市场专家表示,战投出借制度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改善新股炒作问题,解决新股上市初期融券券源匮乏问题。但转融通出借仅获取利息收入,出借证券到期后仍需归还,战略投资者仍需承担价格波动风险,需待持有期限届满后方可卖出。

  “然而,当前市场情况发生一定变化,立足当前市场形势下,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力度的必要性更为凸显。同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一样,对于战投出借加以适度规范限制,有利于更好发挥两融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促进股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前述专家进一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针对不同战略投资者,基于其主体性质也进行了差异化的规范。一方面,战投出借是新股上市初期最重要出借券源,因此客观上需要保留战投出借的基本制度安排。除高管及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外,其他战投主体以外部投资者为主;另一方面,高管及核心员工配售股份出借虽然不属于减持,但其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运行。本次通知对于该类战投主体出借获配股票予以禁止,而对其他战投就新股上市初期出借方式和比例进行适度限制。

  推动融券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此外,本次通知对于持有定增股票或大宗减持受让股份的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包括进一步明确持有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大宗交易受让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投资者及关联方均不得融券卖出,投资者及关联方在获得相关股份前有未了结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合约等,切实防范违规套利行为。

  同时,通知还对证券公司融券管理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加强投资者核查和融券行为管理、建立准入机制并落实高管管理责任等。

  市场专家认为,上述要求有利于压实证券公司对融券业务异常客户及交易的核查管控责任,督促其切实加强客户管理和业务管控,提升执业质量,通过进一步明确及加强证券公司对融券业务的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严格防范违规行为,推动融券业务更趋合规有序开展,融券机制风险管理等功能更好发挥。

  融券保证金比例提高自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条款自10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