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罗普特被上交所纪律处分

2023-11-08 11:09: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何昕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1月7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交所就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罗普特”)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相关营业收入、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监管警示决定。

  在此之前,罗普特已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公司对期间签订的6份供货协议,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进行了收入确认。但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由此,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今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针对上述行为,经监管部门调查,确认公司严重违反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由此,厦门证监局、上交所分别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监管函显示,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时任董事等4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就相关违法事实对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监事等8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何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