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子公司新活素被继续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023-12-13 22:3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公告解读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西藏药业公告,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的通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商品名:新活素)续约成功,被纳入上述目录乙类范围。新活素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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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药业新活素医保续约成功 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16.84 亿元
  西藏药业本次续约新活素医保支付标准为424.98元(0.5mg/支),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于规范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短期治疗,单次住院支付不超过3 天。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此前新活素于2017 年、2019 年、2021 年、2023 年持续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2021 年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为445 元(0.5mg/瓶),本次降幅4.5%。
  新活素作为西藏药业的主要产品之一,2022年生产量662万支,销售量616万支,销售收入22.51亿元,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88.44%;2023 年上半年生产量376万支,销售量461万支,销售收入16.84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2.67%。公司表示,本次续约谈判成功,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活素市场份额的扩大、市场布局的拓展,对公司今后的销售增长和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政府补助增加 西藏药业前三季度净利润增长逾9成
  西藏药业10月26日晚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由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加上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同比减少,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同比减少1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亿元,同比增长89.37%;基本每股收益1.05元/股。

  西藏药业: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27.23% 拟10派12.02元
  西藏药业发布半年报。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23.70万元,同比增长3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90.48万元,同比增长127.23%。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2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