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万事兴及高管涉关联方资金占用被出具警示函

2023-12-22 09:5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柴刘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1日,津万事兴因此前向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提供累计3450万元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并造成多个财务报告数据披露有误,津万事兴及数位高管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事兴投资”)是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万事兴”)的控股股东,同时全资持股天津万事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工集团”)。2021年7月,因建工集团资金紧张,津万事兴以预付工程款形式向其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2022年度,津万事兴又以预付工程款形式累计向建工集团提供1450万元财务资助。

  因其二者与万事兴投资的关系,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1月底,建工集团累计归还津万事兴660万元,资金占用余额2790万元。

  针对该事项,津万事兴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且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以及2023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导致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个别科目数据披露有误,包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值多计20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值少计2000万元等。

  天津证监局认为,津万事兴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康忠、时任董事长赵东明,董事长耿学忠、董事兼总经理刘小靖、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泽书、财务负责人王海艳、董事会秘书翁格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天津证监局据此决定对公司及上述多位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认为万事兴投资作为控股股东,审批同意建工集团占用津万事兴资金,损害了公司利益,亦向其出具警示函,并要求万事兴投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工集团尽快归还占用资金。

  当天,全国股转公司同时就此事发布公告,给予津万事兴、万事兴投资、康忠、赵东明、耿学忠、刘小靖、翁格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柴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