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赎回说明会直播结束

日期:2022年5月26日 地点:上证报路演中心 时间:16:00-17:30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赎回说明会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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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80年,1998年转制,2004年完成股份制改制,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165)。
  公司主要从事各种中高档包装用再生环保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生态造纸、环保热电、绿色包装、实业投资、新能源新材料五大板块。荣晟环保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造纸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职业健康、知识产权、森林监管链、两化融合等七大体系认证。主要产品有AA级牛皮箱板纸、AA级高强瓦楞原纸、纸板和蒸汽。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拥有授权专利102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2012年就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追求企业、环境、社会的和谐统一,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被评为国家绿色工厂,在造纸污水减排及处理、造纸污泥回用、沼气发电等方面走在行业前列,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荣晟环保将以节能减碳为基石,创环保领先,树行业标杆;以造纸、热电、包装为产业链,前向后向一体化;以科技创新、资本市场为两翼,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绿色环保、管理规范的持续发展态势,走出一条“创造美好生活,‘纸’求一片绿洲”的特色低碳发展之路,打造纸基材料创新型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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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 冯荣华 先生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 胡荣霞 女士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沈卫英 女士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 黄科体 先生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沈羽珂 先生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董事

  • 劳正中 先生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曹丽慧 女士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文字互动

荣晟环保胡荣霞

尊敬各位投资者: 
  今天会议即将结束,在未来更长远的发展过程中,荣晟环保愿意继续与各方进行交流,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创造出更好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大家对公司的热忱期待。各位投资者如果还有进一步的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会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更深入的交流。
  感谢各位投资者参与此次会议并积极提问,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荣晟环保胡荣霞

尊敬各位投资者: 
  今天会议即将结束,在未来更长远的发展过程中,荣晟环保愿意继续与各方进行交流,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创造出更好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大家对公司的热忱期待。各位投资者如果还有进一步的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会后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更深入的交流。
  感谢各位投资者参与此次会议并积极提问,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游客56550 问 荣晟环保胡荣霞

你好,请问现有多少股东人数

荣晟环保胡荣霞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最新披露的股东人数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9454人,感谢您的关注!

游客54953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对于此次市场出现的荣晟转债风波对股价造成影响,公司会否有提升股价,恢复市场信心的措施?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荣晟环保是一家以“环保”为名的造纸企业,以环保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绿碳制造推动转型升级。公司通过多年探索与拓展,在平湖基地形成了绿色环保造纸模式。随着同安徽全椒政府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签订,公司放大现有“三废”造纸模式,增加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开发和维护业务,形成“三废一新”的绿碳造纸新模式。
1、荣晟环保的“三废一新”绿碳造纸模式。公司利用废纸生产再生环保纸,利用废渣(含废弃秸秆、树枝、纸渣)作为热电燃料,利用城市处理废水等作为生产用水,兼顾了环保和经济双重效益。公司同全椒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全椒基地产业投资,公司将利用全椒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指标为契机,寻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经营模式,与光伏行业专业化企业、头部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持续产业投资配套新能源光伏分布式指标的优势,逐步形成起符合荣晟自身发展定位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和运维业务模式,再适用于后续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绿碳造纸外的第二个盈利增长点,形成公司的第二成长曲线。
2、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拥抱资本市场,完成了平湖基地的造纸产能扩张,可转债项目平湖智能包装项目和绿色节能改造项目的建设,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后续公司将继续进行项目落地,开展安徽全椒智能包装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再生环保纸及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公司重视人才建设,引育百名“双创”。孵化人才中心建设,吸纳聚集中高端人才。在水处理领域,引进芬兰高端水处理专家,在废水处理及资源化领域深度研发,实现行业领先;在纤维纳米工艺领域,通过纳米纤维素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攻克废纸纤维短、强度低的行业难题;在“碳中和”领域,引进高端人才,实现在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低碳清洁能源、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布局和创新。努力打造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孵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为地方发展引、留、育、用高端人才贡献荣晟力量。
4、响应地方政府号召,积极加入“凤凰计划”行动,参与符合公司定位的政府资本扶持计划和地方产业投资基金、新材料产业。
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55459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为什么公司基本面不错,股价创新低,是有潜在的利空吗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环保发展为核心理念,深耕主业发展,致力于通过绿碳制造推动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保持紧密的沟通,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53648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冯董:您好!理论上公司强赎存在1.5亿转股的可能,公司如何应对转股抛压?现阶段增加中小股民的信心尤为重要,公司回购计划对于价格区间能否做个明确的说明?另外如果到期强赎金额算不算在回购金额的计划里面?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2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 23.00 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赎回“荣晟转债”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关联。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54627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冯董以及各位公司高层,非常感谢近些年在疫情影响下公司还能稳步增长,且保持优良的现金流以及对未来项目的发展布局。本人现持我司30万股,在此强赎风波之际,现在公司回购进度能否提前,并做明确的说明以此提升投资坚定的信念!如果大股东不带头稳定正股股价,中小投资者何以承受得住踩踏抛压!还望公司高层重视当前迫切的问题根源!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深耕主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公司价值,为公司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后续公司如有实施回购股份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45930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董事长,您好。本人有翻越荣晟转债去年不赎回公告,公告里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到期后重新计算赎回日期,本着对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及证券法保护投资者法规,建议公司再慎重考虑荣晟转债赎回决定。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议案》,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1年11月23日-2022年5月22日),若“荣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及时披露,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4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决定是否赎回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始前披露。
截至2022年5月23日,相关承诺期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满足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23日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荣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84元/股)的130%(即14.092元/股)(按照4月7日至5月23日计算,有十八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其中4月12日至5月23日,有十五个交易日满足条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触发了“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条件。
目前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未来资金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行使“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我们将积极应对外部形势变化,持续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长效发展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我们将在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与市场的沟通交流工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好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游客53363 问 荣晟环保黄科体

请问独董对本次强赎有什么独立意见?

荣晟环保黄科体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触发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程序。本人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45171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还有你们回购的问题,如果是真心回购,为什么在大盘反弹这么久,公司股价反而创新低的情况下,还不回购,是不是公司有什么隐藏的利空导致公司认为这个股价还是虚高的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深耕主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公司价值,为公司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后续公司如有实施回购股份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50787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荣晟转债虽然存量没超过1.5亿面值,但是相对于公司的市值而言,体量还是很大的。为了降低对正股价格的冲击 希望最后交易日定得尽量晚一点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依法依规进行与荣晟转债赎回相关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质询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谢谢!

游客49986 问 锦天城律所曹丽慧

请问贵公司在2021年11月23日发的公告称,在未来6个月(2021年11月23日到2022年5月22日)都不会行使强赎权利。那并没有说清楚从哪一天起再重新计数,再此之后若触发赎回条款,是应该从哪一天开始重新讲算呢?公告里并没有这一说明 ,请对此做出解释。

锦天城律所曹丽慧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截至2022年5月23日,相关承诺期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满足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23日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荣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84元/股)的130%(即14.092元/股)(按照4月7日至5月23日计算,有十八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其中4月12日至5月23日,有十五个交易日满足条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触发了“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条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游客36612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冯董您好,非常感谢这次给投资者一个交流机会。公司上次公告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 若“荣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意思可以理解为2022年5月22日前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这个提前赎回权利。而这次强赎条件恰恰是5月22日前触发了赎回条款,公司便决定赎回。两次公告自相矛盾,引起众多投资者投资行为跟公司实际行动不一致,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质询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烈建议公司取消这次赎回荣晟转债。谢谢!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公司的关注!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另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第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及时披露,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4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预计赎回条件满足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决定是否赎回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始前披露。
截至2022年5月23日,相关承诺期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满足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2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荣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84元/股)的130%(即14.092元/股)(按照4月7日至5月23日计算,有十八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其中4月12日至5月23日,有十五个交易日满足条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触发了“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条件。故公司需要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即2022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权利。公司于该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行使“荣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与前期公告不存在矛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maxynanjing 问 荣晟环保冯荣华

公司强制赎回转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如何?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生产稳健运营,今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9亿,同比增长29.52%;净利润8000万,同比增长10.62%;总资产27.54亿,净资产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8.76%。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持续优化。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荣晟环保冯荣华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赎回说明会现在开始,首先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给予的支持和信任,今天我们将与各位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济环境,公司管理层会继续提升管理效率、加强新技术的研发以及国内和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持续致力于公司业绩的提升,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争取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接下来,欢迎各位投资者踊跃提问,我们将会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谢谢大家。

会议嘉宾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 冯荣华 先生
    • 提问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胡荣霞 女士
    • 提问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 沈卫英 女士
    • 提问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黄科体 先生
    • 提问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董事
    • 沈羽珂 先生
    • 提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 劳正中 先生
    • 提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 曹丽慧 女士
    • 提问


待答问题


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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