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重组说明会释疑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2016-10-31 18:2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乔翔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乔翔)10月31日下午,精达股份在上交所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公司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相关股权转让价格等焦点性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回溯预案,公司拟向香港高锐等多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作价60亿元、900万元收购高锐视讯100%股权和Enablence5.89%的股权,其中收购高锐视讯的60亿元中有4亿元以现金支付,剩余56亿元以股份支付,发行价格为4.02元/股。同时,公司拟以同样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配套募资不超过22.5亿元。交易完成后,精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因此发生改变。

  为何如此大手笔收购却未导致实控人变更?原因即在于此次购买的主要资产高锐视讯,其实际控制者香港高锐在精达股份停牌期间进行了多笔股权转让。转让完成后,香港高锐在高锐视讯中的持股比例由98.95%下降到30.04%,而持股比例的大幅下降也被外界议论是否存在规避重组上市的行为。

  就监管层关注的焦点问题,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在本次重组说明会上表示:“香港高锐的持股比例下降至三成主要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是高锐视讯境外架构的拆除,第二是香港高锐转让股权给第三方。”

  中介机构代表坦言,本次重组前,高锐视讯存在被大股东香港高锐资金占用的情况,但是香港高锐自身并没有足够资金归还款项,于是准备了两种方案:股权转让筹集资金或通过香港高锐借款的方式自筹资金。而在衡量这两种方案后,公司最终选择了前者,但上述两种方案均不会构成重组上市。

  此外,对于监管层高度关注的高锐视讯于今年8月的第五次股权转让价格差异问题,公司方面认为,在海外架构拆除过程中,境外的原十名小股东在境内成立的个人投资企业或拥有的有限公司作为股权承接方来进行受让,转让价格(每股7.74元)是经过双方协商,以当时境内高锐视讯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香港高锐对其他第三方转让股权价格是依据双方协商的标的资产高锐视讯的预估值60亿元作为定价依据,每股20.91元。公司方面表示,这两个转让股权的价格定价依据是两种不同股权转让行为,分别适用于各自适当的价格来确定,不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