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

2018-11-01 10:46:17 来源:上交所 作者: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对目标公司安世集团的间接控制。根据安世集团的股权结构,境内基金持有合肥裕芯100%的股权,合肥裕芯和境外基金持有裕成控股100%的股份,裕成控股持有安世集团100%的股份,安世集团持有安世半导体100%的股份。
  (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在境内,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收购合肥裕芯的12名股东(即12支境内基金)之上层出资人的有关权益份额。其中,包括12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合肥广韬、宁波益穆盛、宁波广宜之LP不参与本次交易,该等5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7支境内基金之LP(或上层实际出资人)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在境外,上市公司境外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境外基金中智路资本作为GP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就境外基金的LP份额,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境外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或回购境外基金之LP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①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国联实业、安徽安华、华富瑞兴、深圳泽天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合肥中闻金泰已与合肥芯屏就收购其持有的合肥广芯LP份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
  ②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宁波圣盖柏、京运通、谦石铭扬、肇庆信银持有的境内基金LP份额,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德信盛弘持有的境内基金LP份额,且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珠海融林、工银亚投、上海矽胤持有的合肥广讯LP份额;
  ③上市公司拟通过增资或将前期借款转为股权的方式取得其参股公司小魅科技的控股权,小魅科技已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和智路资本就收购其持有的境内基金和境外基金的GP份额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④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其指定的境外关联方收购或回购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持有的境外基金LP份额。
  目标公司安世集团总部位于荷兰奈梅亨,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标准器件供应商,专注于分立器件、逻辑器件及 MOSFET 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目标公司已形成全球化的销售网络,下游合作伙伴覆盖汽车、工业与动力、移动及可穿戴设备、消费及计算机等领域内全球顶尖的制造商和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间接持有安世集团的控制权。

  2、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根据目前安世集团的预评估情况,截至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安世集团100%股权价值为347.00亿元(取整)。
  裕成控股系为持有安世集团股权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裕成控股持有安世集团100%的股份。裕成控股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账面值按照该时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6.6166元人民币换算为人民币单位,裕成控股100%股权价值为351.00亿元(取整)。
  结合裕成控股各层级股东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除持有下层公司股权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情况,合肥裕芯的12名股东(即12支境内基金)之上层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以及境外基金JW Capital之上层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的预估值为352.00亿元(取整)。
  根据本次预估基准日后的2017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利润分红情况,即2017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金额总计不超过1亿美元,本次交易的总体作价在上述预估值基础上相应调减。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鉴于合肥中闻金泰通过参与公开竞拍受让合肥芯屏持有的合肥广芯493,664.630659万元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款为114.35亿元(按照持股比例对应关系换算出安世集团的 100%股权价值作价约为339.73亿),因此本次交易中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及合肥中闻金泰的意向增资方国联实业、安徽安华、华富瑞兴、深圳泽天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合肥广芯493,664.630659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的作价与上述现金购买成本保持一致;鉴于合肥广芯的493,664.630659万元财产份额系裕成控股上层股权结构中各境内、境外基金的单一最大财产份额,且通过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公开竞拍方式履行了市场化竞价流程最终确定成交价格,而其他境内、境外投资人持有的境内、境外基金的财产份额相比合肥广芯的493,664.630659万元财产份额金额较小,同时在考虑其投资成本的基础上,经过各方市场化协商,参与本次交易的各境内、境外投资人同意将所持有境内、境外基金的财产份额对应的作价相对于合肥广芯的493,664.630659万元财产份额的作价有所折让,按照持股比例对应关系换算出安世集团的 100%股权价值作价约为264.32亿。
  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建广资产、智路资本作为前次收购的牵头方,前次收购及本次交易前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所发挥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作为全部境内、境外基金的 GP 所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合肥广韬、宁波益穆盛、宁波广宜之LP不参与本次交易的5支境内基金之GP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作价为321,110.00万元。本对价中除包括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以下简称“GP 转让方”)作为全部境内、境外基金的GP所拥有的自签约之日起至基金存续期满且不早于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相关权益,还包括GP提供的以下服务:
  交割完成前,GP转让方履行《GP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如协助和配合小魅科技进行本次交易和本次重组所涉相关境内外审批申请,及协助小魅科技与安世半导体管理团队的沟通协调工作等;以及交割完成后且不早于2022年12月31日止 GP 转让方履行以下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1)协助小魅科技、上市公司与安世半导体管理团队沟通交流,以协助其促进安世半导体稳定运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小魅科技或安世半导体实际需要,向安世半导体推荐国际化的管理人才;
  (2)向安世半导体引荐及对接客户资源,协助其开拓中国市场;
  (3)向安世半导体引荐及对接供应商,协助其降低安世半导体生产成本;
  (4)向安世半导体引荐、联络和协调地方政府,协助其促进安世半导体项目的产业落地;
  (5)向安世半导体推荐国内外最新研发技术,协助小魅科技促进安世半导
  体长期发展;
  (6)向小魅科技及其关联方推荐合作伙伴和投资者。
  GP转让方为提供上述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顾问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各项费用)包含在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内。

  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各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中,参考合肥裕芯的12名股东(即12支境内基金)之上层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以及境外基金JW Capital之上层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的预估值,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境内外GP和LP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不超过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184.49亿元。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100.08亿元,包括以募集配套资金向境内外GP支付11.22亿元(上市公司为取得境内外GP拥有的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以及服务而支付的现金总对价为32.11亿元)、以募集配套资金向境内LP支付32.54亿元(上市公司支付给境内LP现金总对价为35.82亿元)、向境外LP支付8.235亿美元(假设汇率按照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8389:1 计算,折合56.32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84.41亿元,总计发行股份数为342,014,850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闻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按照本次交易的初步定价及股票发行价格测算,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及现金对价如下:

 

 

 

  本次交易的境内现金对价支付来源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境外现金对价的主要支付来源为上市公司通过境外关联方或通过裕成控股取得境外银行贷款或第三方借款。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63,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637,266,387股,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7,453,277股。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自筹解决。